澳门联合有限公司
 
 
当前分类:注册澳门商标
澳门商标续期
更新时间: 2009-8-23   来源:   点击数: 7
一、商标注册的有效期自批准日起计7 年,以后每次续期7年,续期次数不限。权利人应在注册有效期届满前的6个月内,向经济局综递交续期申请,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,还有6个月的宽展期,但在宽展期内提交申请的,除需缴纳续期申请费外,还需额外缴纳500元澳门币的政府费用。
二、申请书件的准备
(一)应提交的申请书件
1、申请书;
2、《商标注册证》正本;
3、经公证的授权书正本 。
(二)具体要求
1、所有书件应当字迹工整、清晰,用钢笔、签字笔填写或用打字机打印。
2、申请书上填写的申请人名义、地址应与原商标注册人一致;商标注册号、类别应与原《商标     注册证》一致。
三、如申请书件齐备并符合规定,经审查核准后,经济局在《政府公告》上刊登续期公告,在原商标证上加注后发回《商标注册证书》;
四、注意事项
1、申请人的名称、地址、邮政编码及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必须填写清楚、准确,以便于联系。
2、续期与变更名义一起办理的,如续期申请以变更前的商标注册人名义提出,续期的《商标注册证》名义为原商标注册人;如补证申请以变更后的商标注册人名义提出的,续期的《商标注册证》名义为变更后的商标注册人。
3、续期与转让一起办理的,如补证申请以转让人名义提出,续期的《商标注册证》名义为转让人;如补证申请以受让人名义提出,续期的《商标注册证》名义为受让人。
五、《商标注册证》续期费用
(一)委托代理《商标注册证》续期时,申请人需要交纳代理费。
(二)委托代理《商标注册证》补发代理费分别为4000元。
(三)补发《商标注册证》需交纳政府费用2000元。
(四)在有效期届满后的6个月的宽限期内办理续期手续,需另交纳500元额外费用。
 

 
共有评论 0 条
对不起,暂时没有内容!

最新文章
 
最热文章
 
澳门凯旋有限公司公司版权所有: 2008
您是第16684位访客 [管理员登录]